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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佛坪县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部分规定的通知

佛政发〔201122

佛坪县人民政府

关于调整佛坪县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部分规定的通知

 
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工作部门、直属机构: 

为适应新农合筹资政策的变化,确保新农合制度健康平稳运行,根据汉中市合疗办、卫生局《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陕合疗组发〔20111号文做好2011年新农合工作的通知》(汉合疗办发〔20114号),结合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情况,现将《佛坪县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》部分规定调整如下:

一、关于基金分配及使用原则

(一)新农合基金分为住院报销基金、门诊报销基金和风险基金三部分。其中,门诊报销基金按人均35元划拨。住院报销基金用于大病统筹报销,门诊报销基金用于门诊统筹和特殊慢性病非住院定额报销。用于住院报销的基金和用于门诊报销的基金分账设立。

(二)政府财政或社会资金提供特殊补助或优惠政策的,必须坚持优先使用各项优惠政策补助资金,剩余的医药费用再按新农合规定进行报销。

二、关于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调整 

(一)县境内二级综合医院起付线250元,报销比例由75%提高到80%

(二)县外市内二级综合医院起付线450元,报销比例由60%提高到65%。县外市内二级中医院及其他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,报销比例65%

(三)市内三级医院起付线1500元,报销比例由45%提高到55%

(四)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中医药服务(中药汤剂、针灸等),在该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。住院费用中的中药汤剂与针灸项目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85%

(五)参合农民中8089岁、9099岁、100岁以上老人在省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,达到起付线或“起报点”且符合新农合报销范围的费用,不论该医疗机构的等级、类别,一律分别按90%95%100%的比例报销。

三、关于新增特殊慢性病病种

已经实行特殊慢性病报销的病种有二类12种,分别是Ⅰ类4种(尿毒症三期肾透析;恶性肿瘤放化疗;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;白血病。)Ⅱ类8种(老慢支;心脑血管疾病康复期;糖尿病伴并发症;精神病;肺结核辅助用药;乙型肝炎(病毒携带者除外);风湿、类风湿性关节炎;颈椎、腰椎增生。)在此基础上增加慢性病Ⅱ类病种3种:癫痫;慢性肾炎;基本医保康复项目。对已经获得特殊慢性病非住院定额报销者,应当从家庭门诊统筹可报销指标封顶线中减去其个人指标。报销规定按照佛合疗办发〔20097号《佛坪县新农合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限额报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执行。

四、关于“封顶线”

封顶线以个人为单位封顶,户内不通用。2011年,我县新农合的报销封顶线为:50000元/人·年。即,我县的参合农民,无论是谁、无论何种情况,当年本人的医药费用在新农合基金中的累计报销额最高为50000元。

对于达到封顶线的个人,新农合基金不再进行二次报销,也不再设定针对这些人的、使用新农合基金的任何报销政策。确有较重医药费用负担的,可通过贫困医疗救助等其他渠道予以帮助。

五、关于保底报销

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且医药费用超过起付线或“起报点”者,实行保底报销。报销比例为医药总费用的10%。即,如果参合农民的报销额低于医药总费用的10%的,按10%给予报销。

六、关于特殊治疗、一次性医用材料的报销

非单病种使用医用特殊材料实行按比例报销。参合农民住院期间,确因病情需要采用特殊治疗或使用一次性医用材料的,使用国产材料的费用累计在2000元以内的(含2000元),全部纳入报销范围按比例报销;高于2000元的,高出部分费用的40%纳入报销范围按比例报销。使用进口材料的一律按照20%的比例报销。经治的医疗机构要事先向参合农民履行知情同意手续。

七、关于门诊统筹报销的管理

(一)门诊报销封顶线。由36元提高到40元,整户封顶,以家庭参合人数乘以40元,门诊统筹报销户内通用,县内所有乡、村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通用。

(二)报销比例。乡镇卫生院每人次费用控制在40元以内,报销比例提高到50%;村卫生室每人次费用控制在30元以内,报销比例提高到65%。参合农民中8089岁、9099岁、100岁以上老人的门诊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%90%100%。中药汤剂和针灸治疗门诊统筹由现行乡、村两级扩大到各级定点医疗机构。乡村以外门诊中药汤剂、针灸治疗费用凭就诊医院发票、处方和门诊病历在本乡镇卫生院核报,报销比例与本乡镇门诊统筹报销比例相同。报销总额纳入其家庭门诊统筹封顶线控制范围。

(三)报销范围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062号)要求,将“一般诊疗费”( 现有的挂号费、诊查费、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)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。

八、关于新增报销项目

(一)2011年,在全市开展“儿童两病救治”、“全口牙义齿修复敬老”项目。具体方案另行印发。

(二)将以治疗为目的部分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。其中住院期间实施的康复治疗按照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标准执行。在门诊实施的康复治疗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。纳入报销的康复项目如下表:

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康复项目表

序号

 

 

限定支付范围

1

运动疗法

限器质性病变导致的肌力、关节活动度和平衡功能障碍的患者,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;每日支付不超过2次(包括项目合并计算)。与偏瘫、脑瘫或截瘫肢体综合训练同时使用时只支付其中1项。

2

偏瘫肢体

综合训练

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。与运动疗法同时使用时只支付其中1项。

3

脑瘫肢体

综合训练

限儿童。3岁以前,每年支付不超过6个月;3岁以后,每年支付不超过3个月。支付总年限不超过5年。与运动疗法同时使用时只支付其中1项。

4

截瘫肢体

综合训练

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。与运动疗法同时使用时只支付其中1项。

5

作业疗法

限器质性病变导致的生活、工作能力障碍。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;每日支付不超过1次。

6

认知觉功

能障碍训练

限器质性病变导致的认知知觉功能障碍。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。

7

言语训练

限器质性病变导致的中、重度语言障碍。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;每日支付不超过1次。

8

吞咽功能

障碍训练

限中、重度功能障碍;限三级医院康复科或康复专科医院使用。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。

9

日常生活

能力评定

限本目录所列康复项目在具体实施中涉及的日常生活能力评定。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4次。

 

本方案自二〇一一年五月一日起执行,未调整部分按原方案(佛政发〔201035号)执行。本方案中未涉及的省市可能在年度内实施的项目,由县合疗办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

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

 

主题词新农合△   方案   通知

 抄送:市合疗办。

 县委,人大,政协办公室,县纪委,人武部,法、检院。

  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        2011512印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共印60